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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
[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5日]

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

安全无小事,责任重于泰山,加强学校和各项安全工作,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为了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,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安全工作。

1.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安全管理网络,制定安全工作制度,落实安全工作措施,使园内各项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,落实到位。
2.园长必须把幼儿园安全工作列入到每天的议事日程中,各行政人员要各施其职,在各项分管工作督查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来抓。
3.园长必须对园内各项设施设备开展必要的维修和更新,及时完成各班级各部门的安全报告的处理。
3.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。
4总务处具体负责物资食品的安全管理,做好师生用电、教学设施的检查。生活设施特别是幼儿寝室、床铺的安全检查,把好师生食品卫生关,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,不能处理要及时上报
5各阶段、各部门负责人,组织本阶段本部门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、防火安全、饮食卫生安全、校园幼儿活动安全的教育工作,并及时做好日常的检查工作。
上述各项规定,如行政各责任人员对责任范围内安全管理失职或因玩忽职守,视其情节轻重,通报、引咎辞职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